《余杭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公约》

2016-12-05 19:33:13 354 点赞 0
为确保公共自行车骑行安全,公共自行车租用者必须符合规定的租用条件,并在骑行时注意以下事项:

 为确保公共自行车骑行安全,公共自行车租用者必须符合规定的租用条件,并在骑行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遵守《余杭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公约》,熟悉掌握公共自行车的功能和安全性能。骑行前应认真检查自行车前后车闸、车铃是否正常可靠,前后车胎内气体量是否充足以及车架、车轮、车把、车座、车锁、安全座椅等部件是否完好牢固,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服务人员反映,消除安全隐患。

二、爱护车辆及设施,做到轻取轻放,不得拆卸车上的任何部件和设施。公共自行车前车兜承载物品不得超过5公斤。

三、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得闯红灯和逆向骑行;不得醉酒后租车骑行;不得双手脱把、手持物品或撑伞骑行;不得攀扶其他车辆骑行;不得在骑行中使用MP3等音响以及拨打手机等;不得相互打闹、追逐、扶肩并行或超速骑行。

四、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的公共自行车,可携带8周岁以下的儿童。未设置安全座椅的公共自行车以及18周岁以下的骑车人一律不得带人骑行。

五、余杭公共自行车的租用对象为12周岁以上至70周岁以下,12周岁以上至16周岁以下的租车者,应在同行的成年人监护下骑行,其同行成年人应自觉履行监护责任。

六、自觉服从交通警察的管理。横穿马路须走人行横道,过四车道以上的马路,应下车推行。不得将车停放在盲道等不允许停放的区域内,临时停车应及时将车锁锁好,以免丢失。

七、骑行时,应与行人、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超越前车(人)时,不得妨碍被超车(人)的正常通行。

八、在下坡道路骑行时请勿单独使用前刹。左转弯时,要提前观察前后车流情况,确认安全情况下,伸手示意左转,不得强行猛拐。

九、遇积水、积雪等恶劣道路条件,应下车推行,以免发生意外。

 

凡违反上述要则,由交警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租车者承担。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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