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梅山街道被授予“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

2017-02-12 13:59:04 249 点赞 0
省文化厅发文公布2016年度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北仑区梅山街道名列其中。 “

 省文化厅发文公布2016年度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北仑区梅山街道名列其中。 “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指运用民间文化资源或某一特定艺术形式,通过创新发展,成为当地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并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并对当地群众文化生活及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地域。省文化厅采取“积累复查制”,每两年申报命名一次,同时对后续工作不力、达不到命名条件的,予以摘牌。本次评审命名工作于2016年7月启动,根据《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工作的通知》(浙文办〔2016〕65号)要求,经专家评审、抽查、公示,确认全省47个项目为“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其中梅山街道凭借“梅山狮舞”艺术项目榜上有名。 近年来,梅山街道在打造“浙江省文化强乡”和“浙江省特色小镇文化建设示范点”发展中,同时高度重视对地方特色文化的挖掘保护,依托街道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大力实施“文化强乡”战略,深挖文化内涵,着力构建具有梅山地域特色的民间文化,梅山舞狮就是其中重点项目之一。 梅山街道此次荣获该称号,离不开对民间艺术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所做的一系列工作。今后,梅山街道将依托“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品牌,继续积极探索民间文化艺术发展的新途径,努力开创民间文化艺术建设的新局面,促进梅山文化旅游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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