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闭幕的大遗址保护工作会议暨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授牌仪式上,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授予余杭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牌子。良渚遗址公园正式成为全国12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之一。
良渚遗址作为中国新石器晚期著名的考古大遗址,其价值和地位早已得到国内外考古学界的一致公认。2001年,良渚遗址被列为全国大遗址保护一类一号项目,2006年,良渚遗址再次入围国家文物局重设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清单》,2007年又进入国家《“十一五”期间大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确定的100处重要大遗址名录。同年,在良渚遗址内,一座中国同时期规模最大、营建最考究、配置最高级的古城被发现,良渚遗址的价值进一步得到确证。
良渚遗址是中国大遗址保护的典型范例。为最大程度保护好良渚遗址,数十年间,余杭投入10多亿资金,努力探索大遗址保护的新路子,并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2008年以来,余杭区将良渚国家遗址公园的建设提上议事日程,着手编制遗址公园规划设计,并率先启动良渚遗址公园一期工程。2009年6月,余杭成功举行了良渚遗址保护行动暨良渚遗址公园的启动仪式,全体与会代表通过了《关于建设考古遗址公园的良渚共识》,并大力推广良渚遗址的保护模式。
前不久,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专家评定组对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进行了实地检查评审。专家评定组从考古研究、文物保护、开放展示等方面对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集考古、保护、展示为一体的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给予高度赞赏。
“国家对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审要求十分严格,全国范围内有20多个大遗址提出申报,竞争十分激烈。”省考古研究所研究员沈岳明认为,良渚之所以成功,关键在于良渚大遗址的文物价值和保护措施得当。作为浙江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唯一入选项目,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对大遗址保护突出整体、和谐、生态、持续原则,坚持大遗址保护与遗址公园、博物馆建设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良渚遗址的保护、利用和开发,始终走在全国大遗址保护前列。正如著名考古学家、北京大学教授严文明所定义的:良渚遗址公园是一项创造性的文化遗址保护模式。这项集保护、利用、开发和展示的综合工程,在中国是一个创举。
在良渚遗址公园授牌仪式上,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对良渚遗址公园保护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余杭区在寸土寸金的地方,规划了25平方公里良渚遗址公园,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他指出,要处理好大遗址保护与考古公园的关系,与遗址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并要坚持考古与规划先行,要尊重科学,坚持保护科学化与决策民主化相统一,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要让文化遗址惠及民众,惠及科学发展,让考古遗址的专业行为转变为全民支持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