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交Z卡申领、充值 使用范围 退还卡

2016-12-05 19:35:31 303 点赞 0
一、Z卡的申领、充值1、Z卡是以方便未持有杭州公交已发售各类IC卡的市民和游客租用公共自行车而发行的IC卡卡种。

   一、Z卡的申领、充值

1、Z卡是以方便未持有杭州公交已发售各类IC卡的市民和游客租用公共自行车而发行的IC卡卡种。

2、Z卡申领需凭本人有效证件在余杭公共自行车Z卡发售中心办理,办理时须填写《Z卡申领单》,一次存入300元现金(其中200元作为公共自行车租用“信用保证金”,100元存入该卡电子钱包区作消费资费),使用时按规定刷卡结算。

3、Z卡可反复充值使用,并在余杭公共自行车Z卡发售中心进行申领或充值,卡内最高充值额为2000元,每次最低充值额为50元。

二、Z卡的使用范围

该卡除具有租用公共自行车(主城区及余杭、萧山)功能外,还具有乘坐公交车、水上巴士、已安装IC卡POS机的出租车及道路机动车停车支付资费等功能。乘公交车时,按票价的9.1折收费;乘坐水上巴士和安装有IC卡POS机的出租车、道路停车等,按实际价格收费。

三、Z卡的退卡、换卡、遗失处理办法

1、退卡:Z卡可以根据持卡人要求办理退卡,退卡时需持卡及购卡时使用的有效证件及《Z卡申领登记表》,经核实证件、卡号,所退Z卡完好无损时,即可按以下规定退卡:前往Z卡发售中心,按规定退还“信用保证金”和卡内资费。如Z卡已被损坏的,应先按规定办理换卡后,再办理退卡手续。

2、换卡:非人为原因,造成Z卡不能正常使用的,可在其无租车行为时,至Z卡发售中心办理免费更换;因持卡人弯折、烘烤、打孔、浸水、消磁等原因造成损坏的,需支付新卡20元维护费。

3、遗失:Z卡遗失时,租车者可凭《Z卡申领单》、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至Z卡发售中心,Z卡不具备挂失功能,办理报失时,卡内电子钱包区内资费无法退还,但卡内“信用保证金”在无租车行为时,在报失3天后,可凭余杭公共自行车Z卡报失单退款180元(200元“信用保证金”扣除20元Z卡工本费);存在租车行为时,车辆在顾客正常使用的,先至有人值守服务点归还,开据有效证明至Z卡发售中心处理;存在租车行为且车辆无法找回,拨打热线电话查询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待车辆找回后凭《Z卡申领单》、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按相关规定扣除费用后退还剩余“信用保证金”。

4、为维护正常的租用服务秩序及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安全,还车时,所还的自行车必须和所租自行车的IC卡相对应,以免造成系统无法识别,由此无法还车产生的租车资费将由租车者承担。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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